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通报我省“打击恶意逃废债”“化解担保链风险”两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其中,我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与工商部门、银行等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目前,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诚信环境,影响了银企互信关系,制约了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我省在历时6个多月的“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中,由省金融办牵头,成立省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下一步,省金融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确定后的名单,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在全省形成对恶意逃废债的持续高压态势,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此外,我省在“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中,针对性地提出存量贷款转化为银团贷款、给予代偿宽限期、授信归集、融资担保责任置换、收购重组、债权转股权、破产清算等9项具体化解措施。同时,针对重点风险关注企业,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中,针对“如何确定涉嫌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和个人名单”的问题,省金融办副主任沈力介绍,在省级层面,省金融办协调推动各银行机构省级机构,成立了专门的债权管理专项小组,对本系统不良资产中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贷款企业和个人进行排查和梳理。省金融办按照属地原则汇总之后,编制《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明细表》,发送至各市。在市级层面,由各市联席会议召开逃废债务协调会,采取逐家见面、逐户排查、分类认定的办法,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认定、登记,确定最终名单,并实行名单制管理。
如何惩戒这些涉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沈力介绍,对于确定后的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是将涉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个人名单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二是由市级联席会议组织司法部门、银行等单位,依法合规进行清收处置,对涉及诉讼且金融机构胜诉的要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应收尽收。三是工商部门限制逃废债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四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采取不予贷款、限制高端金融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