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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发布时间:2016-12-12  来源:  访问量:

  自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一词已经连续3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从“促进健康发展”变为“规范发展”。目前,全国范围正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已成为当前主旋律,也是互联网金融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其立足点是服务实体经济,解决金融服务短板,提高金融供给能力。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必须从有效供给入手,多管齐下。


  一、金融有效供给不足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


  从全球范围来看,互联网金融的众多业态,如P2P、众筹等业务无不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就连最近热议的区块链技术的最早应用——比特币也是起源于美国。然而,我们也看到,西方国家互联网金融与其传统金融行业相比,发展规模还比较有限。比如,美国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市场都比较发达,但并没有出现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与我国金融市场有一定相似之处的德国,其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也一般。一个共同原因是,西方发达国家受到监管的正规金融供给比较充分,缩小了其他替代性金融的发展空间。第三方支付在中美发展的差异也印证了这一点:由于美国信用卡市场发展非常成熟,导致第三方支付只能作为一个有益的补充存在,其代表Paypal只是定位于纯粹的支付渠道,在美国金融领域的地位远无法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在我国的地位相比。


  相对而言,目前我国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比较充分的,但是以“三农”、小微企业为重点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特别是社区型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上述领域金融供给的短板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客观上为互联网金融以及其他形式的民间金融发展提供了土壤和发展空间。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期,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导致不少风险事件发生。日前,网贷之家发布的网贷行业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全国共爆出1319家问题平台,涉及投资人数为27.8万人,占全国投资人数的3.7%,涉及贷款余额为170.5亿元,占比为3.0%。这些爆发兑付危机的企业大多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总体来看,虽然近期互联网金融暴露了一些风险,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潜力及其对普惠金融的贡献仍然值得充分肯定。


  二、多管齐下,切实提高金融有效供给能力


  解决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其回归金融本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着力点还是在于有效弥补金融供给能力不足的短板。为此,需要多管齐下。


  一是构建立体式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体系。正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央行前副行长李东荣指出的,要做好企业内控,就要把好风险治理第一道关口,必须摈弃“唯规模论”、“唯技术论”和“唯客户体验论”等观念,真正回归业务本质,以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弥补金融服务短板为着力点,形成正确的创新导向;要加强行业自律,用好用活风险治理的自律机制,在构筑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体系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风险治理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是推进大数据建设,降低金融服务信息成本。提升金融有效供给能力的前提,是全方位了解客户,为此必须全面掌握客户的信息和数据。目前来看,银行只对一部分客户拥有完整的、可以用于支持金融决策的数据;互联网企业也不拥有相应的数据,大部分互联网企业掌握的数据,距离形成金融服务决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通讯企业拥有的更多是行为数据,尚难以独立成为金融服务决策的依据。从全局来看,要加快落实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各项举措。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中国超过80%的数据在政府手中”。当前要加快推进大数据建设,推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以及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红、金保、金土、金农、金税、金质等信息系统共享,并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向金融业开放,有效降低金融服务信息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助推金融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加快征信机构体系建设,助推互联网金融发展。要加快推进建设市场化的第三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推进目前八家个人征信服务公司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企业征信业务发展,丰富征信机构体系。同时,鼓励互联网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市场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培育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形成以政府权威征信为主导、众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的征信体系,从而提高金融风险识别能力,解决金融供给的信息短板,为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


  四是加快数据法规制度建设。要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要推动网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界定个人信息采集应用的范围和方式,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确保网络数据安全,为数据的广泛共享奠定法律基础,为释放数据红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营造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提高其违规成本;同时,凡是在其他领域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不得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通过运用多种措施激励市场主体诚实守信,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因素,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金融时报》“共促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专栏特约撰稿人,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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